關於化粧品衛生相關法規
2022.01.01

化粧品之外包裝或容器,應明顯標示下列事項:

一、品名。二、用途。三、用法及保存方法。四、淨重、容量或數量。

五、全成分名稱,特定用途化粧品應另標示所含特定用途成分之含量。

六、使用注意事項。七、製造或輸入業者之名稱、地址及電話號碼;輸入產品之原產地(國)。

八、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,或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,或有效期間及保存期限。

九、批號。十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事項。
我們所販售之美妝商品中文標示已調整改進,自110年03月25日起
1.原:勝賀(股)公司     *調整後:進口商:勝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
2.原:無批號              *調整後:批號:詳瓶身標示批號位置
3.原:無用途              *調整後:用途:每美妝都已清楚標示用途 (洗髮/沐浴/臉部保養/身體保養/腿部肌膚保養)
4.原:無保存方法       *調整後:保存方法:請置於陰涼乾燥處,避免陽光直射
5.原:無注意事項       *調整後:注意事項:本品僅提供外用,如出現過敏現象,請立即停止使 用並就醫。皮膚有傷口或是紅腫者,請避免使用此產品。如誤入眼睛,請 立即使用大量清水沖洗。請勿放置在孩童易拿處。

因應個資法規定,於電商平台購買本公司商品恕無法逐一回收,於本公司官網購買之消費者,歡迎攜帶發票及商品前來敝司更換正確中文標籤,
如有任何問題及不清楚的地方,歡迎來電洽詢商品詳細資訊,勝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敬啟


線上客服